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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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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是泪珠

  郁明天没听过这首歌,主唱声线嘶哑,呢喃出的最后一句极具故事感,他和其他乐队成员们明显拉开了年龄层,三十多岁的样子,留了一头极有个性的长发和胡须。乐队的每一个人都有个性,刘海遮眼的刘泽、莫西干头加纹身的键盘手,鼓手还算正常,半长的卷发在头顶盘成武士头,看起来随性散漫。

  他们的团队精神一般,颇有些各唱各的、各玩各的的特色,郁明天说这是艺术,沈奉今觉得自己可能没有艺术细胞。他很配合地陪同郁明天守在台下,等待演奏结束后送上掌声,不出他所料,掌声结束郁明天就喊了一声,刘泽!

  刘泽吓得吉他差点飞出去,行走江湖哪能留真名在外,他眯眼去看,近视使然,他走到郁明天眼跟前了才笑着打招呼,是你呀,明天。

  他又抬头,诶,这不是高二的

  他想起来了,这是那天在教室门口的人,他好像不喜欢自己,刘泽离沈奉今远了点,拉住郁明天说话。

  沈奉今现在是真的讨厌他了。

  【作者有话说】

  开始走主线,期末忙疯了最近都是存稿箱在工作tat

  球球收藏评论营养液啦~(掏出喇叭)(大声吆喝)

  第10章 大运

  离开舞台的刘泽恢复了他的自卑和阴郁,他只和郁明天腼腆交谈,对待所有不友好的可能性都持敬而远之态度。他也很高兴可以遇到郁明天,这意味着他们的友情或许可以更进一步。

  莫西干头走下台,他端了碗馄饨过来,这你朋友?

  刘泽和他熟稔道:我同学。

  好,一起吃吗?他诚恳邀请,但郁明天有点怕他,他扭头去找沈奉今,沈奉今还是那副死样子,但表情似乎带了点不爽,郁明天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看出来的,可能熟能生巧吧。

  他对刘泽说:你们吃吧,我要走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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